经济学院关于资助导师招收博士后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21 来源:zz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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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资助导师招收博士后的通知
为了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博士来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博士后队伍发展壮大,切实提高博士后科学研究水平与质量,有效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实现跨跃式发展,根据《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大发人〔2017〕19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对于博士后津贴由导师出资4 万/年、学校出资12 万/年的类型,学院拟每年资助导师一个招收学科博士后(全职)名额,并资助导师2 万/年。
对于博士后津贴由导师出资2 万/年、学校出资10 万/年的类型,学院拟每年资助导师一个招收学科博士后(全职)名额,并资助导师1 万/年。
完善博士后队伍的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积极应聘校内外专业技术岗位,并将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等岗位选聘的重要来源。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