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拟聘正、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6)》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07 来源:zz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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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拟聘正、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6)》意见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2]25号)、《浙江大学关于师资队伍定编定岗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大发人〔2014〕27号)和人事处《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科发展,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对《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拟聘正、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进行修订,并拟从2016年开始执行。现对此《条件》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科(玉泉校区经济学院大楼314办公室,邮箱cec_hy@zju.edu.cn)反馈。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