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19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经济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个人:12月9日—12月15日登陆“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 (http://hrm.zju.edu.cn)提交个人工作总结。
2. 系、所、研究中心、科室负责人:12月22日前组织所在系、所、研究中心、科室的教职工进行工作总结、交流、评议,确定师德师风和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录入“浙江大学人力资源与服务系统”。按名额进行评选(先进从优秀中产生),评选结果于12月22日中午前报学院组织人事科。
3. 本科生教学科、研究生教育科:2019年12月22日前进行教学工作考核,结果报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4.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2019年12月23日讨论确定教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含师德师风)结果,确定院级先进、校级先进人选。
5. 2019年12月24日—12月30日,对本年度院级先进工作者和校级工作者推荐人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考核等级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本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 2019年12月30日前将教学考核结果、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录入“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
7. 2020年1月7日—1月17日,将考核表打印并经考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反馈给教职工,其中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应同时书面反馈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对于,本人的考核结果,教职工若无异议,在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若有异议,由本人在一周内向单位提出申诉。
8. 2020年1月17日前,报送《院级先进工作者登记表》、《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同时报送《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注明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并作情况说明报人事处。
9. 2020年2月28日前,将考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及本人确认签名的考核表送干部人事档案馆归档。
10. 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通知进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 2019年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与校内事业编制教职工考核工作同步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首次采用系统申报,要求本人登陆“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网上填写工作总结并提交,具体时间安排参照本通知进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院组织人事科。
11. 其他事项。详见通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及年终奖发放事宜的通知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