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才办《关于做好我校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有关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政策的落实,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同意熊秉元老师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学院组织人事科,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87951610 E-mail:yury@zju.edu.cn
学院组织人事科
2018年10月9日
浙ICP备05074421号 Copyright©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08 访问量:22631878 技术支持:创高软件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