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和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和人事处《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社科学部关于2013年教师二、三级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将201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部,社科学部2013年教师二级岗位聘用名额2名、三级岗位聘用名额4名。经济学院可推荐三级岗位1名。
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①学校核定经济学院教师五级名额9名,学院现有五级岗位教师8名,可以增补1名;②学校核定学院六级名额18名,学院现有六级岗位教师16名,晋升五级岗位1名后,余下六级岗位教师15名,可以增补3名;③教师八级及以下按规定比例核定岗位,八至十级岗位数中:八级30%,九级40%,十级30%。
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请见《社科学部关于2013年教师二、三级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2.其他岗位聘用条件:根据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制定《经济学院2013年教师五—十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1)。其中专技职务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2.
学院上半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如符合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时岗位等级的确定”规定要求的,直接给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
附件:
经济学院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