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团委关于浙江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启动并报名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研竞赛的育人功能,提升科研竞赛的成果水平,同时检阅我校学生的科研创新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科研学术水平的学生骨干力量,为大学生展示学术才华、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平台,营造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良好氛围。同时也为推荐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2009年第十一届的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准备。校团委定于2008年9月中旬启动浙江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我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体制调整
从本届竞赛开始,我校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从原来的项目资助制(所有获批立项的项目给于一定的经费支持)调整成项目竞赛制,即学生的项目作品以成果的形式参加竞赛,按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奖励。详细情况见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
注:请务必仔细阅读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管理暂行办法,奖励方式较以往有很大改变,如最高奖金额10000,可获得保研资格,视同发表一级刊物文章等。
二、面向对象
浙江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报名要求
1、竞赛报名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大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所有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2、报名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我校本届作品竞赛指完成时间为
3、积极鼓励各类已获批立项的或未结题但已有部分成果或已完成的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学生项目和计划报名参赛。如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成果,浙江大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的优秀项目,其他院、校、省、国家级的学生项目或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报名参赛的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报名个人作品的,报名者必须承担参赛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报名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报名。
5、本科生可至紫金港白沙1-103许老师处领取报名表,研究生可至玉泉经济学院大楼308王老师处领取报名表,或从浙江大学学生科技在线(http://www.youth.zju.edu.cn/xskj)直接下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
四、步骤与进程
1、宣传、发动、竞赛报名阶段(
2、课题研究和成果整理阶段(2008年9月-2009年4月)
学生针对本届竞赛而设计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参赛作品进行课题研究。
已立项的各级各类其他学生科研项目,如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浙江大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等抓紧进行课题研究或按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成果的进一步整理。
3、 中期检查阶段(2008年12月)
分校院两级进行。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浙江大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的优秀项目等学校、省级、国家级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由学校“挑战杯”组委会办公室按“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办法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其他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作品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
4、总决赛、评审阶段(2009年4月)
各学院推荐6件作品参加校级总决赛,已立项的学校、省级、国家级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或已获奖的省级、国家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由学校“挑战杯”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预审后直接参加校级总决赛。
五、报名方式
1、作品属于已立项的学校、省级、国家级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或已获奖的省级、国家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如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浙江大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的优秀项目可在9月16号到19号直接报送紫金港校区小剧场315-1办公室(浙江大学“挑战杯”组委会办公室)。此类项目也可通过学院团委上报,但必须注明来自参加那个立项或计划或竞赛,此类作品由学校“挑战杯”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但获奖荣誉属于学院。
2、不属于上述竞赛或计划类别的作品,文本稿一式2份于
(本科生)紫金港白沙1-103
(研究生)玉泉经济学院大楼308
电子稿以“挑战杯+姓名”为邮件主题,以“挑战杯+姓名”为附件名称,于
(本科生)xujia@zju.edu.cn
(研究生)wangx@zju.edu.cn
注:不根据以上要求准备和上交作品将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1. 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管理暂行办法
2. 浙江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报名表
经济学院团委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