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关于开展本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3-19 来源: 2011

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优”工作已经开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学期“推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召开民主推优会议,认真做好本支部的推优工作。

2、具体推优对象、条件以及相关事项详见《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3、推荐名额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数的7%,考虑本学院实际情况,拟分配07级每班1-2个名额,06级每班1-2个名额。

4、建议各团支部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所推荐的优秀团员必须已上交入党申请书,按照本学院惯例,本次推优的名单将与本学期的浙江大学党校2009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上报名单相结合。

5、请各团支部于3月27日17:00前将本支部“推优”名单汇总,按照姓名、性别、学号、所在班级、联系电话的格式建立excel表格,发送到邮箱zuzhibu200809@yahoo.com.cn,同时各团支部汇总《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上交到经济学院团委办公室白沙一舍103,并附上被推荐者的个人事迹表述(1000字),签署团支部书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