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浚生贫困生助学金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大学浚生贫困学生助学基金(下称“浚生助学金”)由香港和内地部分校友及社会人士发起,目的是为了帮助浙江大学家庭贫困的在读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成才报国。现将2009-2010学年研究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同等情况下,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本科期间已获认定的应出示相关部门证明)、自筹经费并已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有其他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发生者可优先推荐。
2.热爱祖国,遵守校纪校规,品德优良,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3.一等助学金获得者的成绩要求在专业前50%,二等助学金获得者的成绩要求在专业前70%。
4.申请者应无正式职业,并未在校外单位兼职。
5.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者可以申请该助学金。
二.资助人数、金额:
1.2008-2009学年已获研究生浚生助学金一等8人,每人5000元,浚生助学金二等89人,每人3000元。分两次发放,半年一次。
2.名额:3名。
3.本年度78名未毕业研究生(名单见附件三)根据其现实表现和个人小结情况可以获得继续资助,但需在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浚生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并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将申请材料于
2.申请人材料经研工部审核后,将报浚生奖学金理事会审评,确定无异议后,届时名单将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