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为做好201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评审材料
1、《评审表》需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根据本样表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基础上,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签名及盖章后方为有效。其中: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审表》为一式二份,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一份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备案存档,同时上交。
2、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学生需二张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一张贴于《评审表》的“照片”处,另一张寄宝钢教育基金会会秘书处制作获奖证书用。
三、评审时间
请于9月25日前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上完成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并将《评审表》一式二份,二张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交学院研究生科
四、评审要求
1、必须在确定好人选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网址:www.bsef.baosteel.com.
2、宝钢奖学金获得者统一下载《评审表》填写后交学院负责评奖教师,由评奖教师统一在宝钢奖学金网上完成学生申报工作(院(系)综合评价意见必须用学生的用户名与口令填写,填写好以后才可进行提交)。学生用户名与口令由评奖老师向党委研工部索取。即学生将书面的《评审表》填写好以后交学院(系)负责评奖的教师,由教师用学生的用户名与口令完成学生网上申报工作,并填写院系综合评价意见,然后直接在网上进行正反打印。
3、请各学院(系)认真阅读申报规则,不按要求与时间上报或《评审表》残缺的一律按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