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补充说明

关于成绩的说明:成绩包括公共学位课(英语、科社、自辨)、专业学位课(不包括选修课)。英语免修的按85分计。专业学位课中的方向课为方向课中得分最高的一门。成绩计算方法参考院细则。
关于课题的说明:参加加分的课题必须是已结题的课题,根据课题的级别以及参与者在结题报告中的作者排序相应加分。获奖课题的参与者,按原有分值加倍记分。课题结题要求提供正式的书面结题报告和浙江大学人文社科部关于课题结题的证明,并要求导师或课题负责人签名。仅由导师的简单证明不符合条件。具体加分细则见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关于论文的说明:论文发表的同学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含所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含有题目和作者的正文一面复印件。论文交流被收录的参照论文发表提供材料。发表的时间按规定为:2006年9月8日——2007年9月12日。
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25分;第二作者计12分。
(注:网址:http://cssci.nju.edu.cn)
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论文,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其他作者依此类推;非导师的浙江大学其他老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其他作者依此类推。各项学术、非学术获奖必须提供证书及证明自己在所参加的团队中的排名次序。同一篇学术论文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
毕业班同学对9月12日后发表的论文请注明录用情况,并提供录用证明,录用通知不计入考评,但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关于研究生干部考核的说明:
1、学院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和班级干部以及党支部干部考核A级的比例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20%。
2、院级各类学生干部加分细则见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其中A级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20%,B级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60%(非整数部分四舍五入)。分团委、研会、博会、各小班、各党支部分别作为一个参评单位,分团委、研会、博会在学院研究生科指导下开展评选,各小班和党支部在德育导师指导下开展评选。(请严格按照比例执行)
3、在学院外任职的研究生,由所在院外组织负责考核。
要求院外干部以所属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如以研工部、校团委、就业处等名义统一将考评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学院,在考评中要求将整个部门内经济学院相关学生干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按照“A级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20%,B级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60%”的原则来确定A、B、C等。
请于2007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以所在院外组织为单位统一将考核表上交至学院
4、在院内担任研究生干部的除了各班级干部,党支部,院分团委,院研究生会,院博士生会以外的学生干部,请在2007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自行向学院申请。
5、所有上报研究生干部加分项目的都必须以填写并上报《经济学院研究生2006—2007学年干部考核表》。(附件1)
6、学院研究生科2007年9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所有研究生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逾期不交者视为弃权。各班于9月21日下午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班级同学所有的干部考核结果上报学院
关于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及其他项目的说明:
1、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加分和其他评奖细则上没有做明确说明的项目加分由经济学院研究生科确定。请附上相关证明。
2、参加社团活动并担任一定职务参照细则(三)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1.社会工作项目――第(4)条加分细则,统一加2分。请参加社团活动并担任一定职务的同学凭有效证明到班长处加分,请附上相关证明,并到研究生科备案。此项加分与担任研究生干部加分不累计。
3、经济学院参加挂职锻炼参照细则(三)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2.文体项目及各项学校竞赛项目加分细则,统一加3分。请附上相关证明。
4、参加献血活动参照细则(四)其他情况加分细则,统一加2分。
5、请有关同学在
关于本学年科研工作业绩栏目填写要求的说明:
1、论文按照级别高低(影响因子大小)、发表先后,作者顺序,排序填写。发表和录用须要严格注明,录用的文章一律填写在发表文章后,并在发表时间栏目写明录用,并注明录用时间。
2、论文级别等级参照学位办划定标准,请按照以下类型填写:SCI、EI、SSCI、AHCI、ISTP、IM、CABI、一级、二级、A、B、其他。有影响因子的论文,须在论文级别下面,填写影响因子,TOP期刊或权威期刊等也请注明。
3、作者排序,分为本人第一,导师一、本人二,其他一、本人二,其他;四种类型。其他一般指第三作者。原则上作者排序最多到第三。
4、参加的科研项目,按照课题性质、作者排序、结题时间,择要、排序填写。
5、著作如为合著,请在作者排序后,用括号注明本人写的字数。录用的请在发表时间内注明录用及时间。
6、专利按照审批通过在先,正在受理在后的顺序填写。如已经审批通过,请注明审批通过、并填写时间。
随同登记表,须向学院附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
1、发表论文的刊物的封面、含有作者的目录、论文首页的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所写章节的首页。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2、SCI、EI、SSCI等刊物收录的须提供图书馆等权威部门收录证明。
3、录用须注明,并提供录用通知书。录用的论文、专著等,毕业班学生可作为评奖评优参考依据。
申报任何奖学金都要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同时申报多种奖学金要填写多份申报表。
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
凡不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而影响奖学金评审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经济学院研究生2006—2007学年干部考核表》(附件1)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