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春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认定工作
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s.zju.edu.cn/xgxt/)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1、请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首页。
2、进入系统“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3、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材料要求:
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为《浙江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
②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还需在附件中上传《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4、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调查表”和“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后,下载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交给班长,由班主任进行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签字后递交辅导员及院系(学园)审核。
二、老生经济困难生调整
1、不需调整困难等级及不放弃经济困难生资格的经济困难生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2、放弃困难生资格的学生,请联系辅导员。(陶老师 87953002)
3、经济困难生困难等级调整:学生应按照新申请步骤执行,辅导员审核时给出推荐档次,再由学工部审核即可完成。
三、时间安排
1、3月12日24:00之前,请上述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2、3月13日24:00之前,上交登记表(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两份至班长处。班级认定工作于3月14日24:00前完成,并于3月15日15:00前,由同学上交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9/玉泉校区外经贸楼315陶老师处。
3、3月19日24:00之前,学院完成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审核,给定困难等级。
四、附件
经济学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