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14、15级本科生:
根据评奖评优进度安排,现将本科生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单项奖学金
根据浙大发本〔2013〕8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规定,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学业优秀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根据学业成绩直接评定(详见学院公示),不需要申请,其他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如下:
1、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名额暂定为8个,奖励金额为1000元。
2、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名额暂定为8个,奖励金额为1000元。
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名额暂定为10个,奖励金额为1000元。
奖项名额为暂定数量,视报名情况在奖项之间酌情调整,总数保持一致。
二、申报材料
各班级择优推荐后,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进行申报,在全院进行评比。
请填写附件中相应的申请表,申报时仅需上交电子表格。预评获奖后,需上交纸质申请表,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参评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者可附当学年推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证明,参评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者需附相关获奖证明,参评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者需部门推荐意见)。
请申请者填写相应的表格电子版(保持原有格式不变),邮件以及附件名称为“【班级-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例“【金融学1401-张三】文体活动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名称不标准者不予以受理,申请表发送至jypjpy@126.com。截止时间(更新):10月11日(周三)17:00,逾期不候。
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说明:
1、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推荐,一个班级每个单项奖推荐一名同学。
2、经济学院学生会、分团委作为学院层面的学生组织可进行推荐,每个单项奖限一名。
3、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奖金不兼得,按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发放。
如有疑问,请咨询陶老师,87953002
附件: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