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8 来源:xsyd 1971

经济学院2014、2015级本科生:
 
根据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院本科生各班级内部开展综合测评班级自审环节,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班长、团支书开展工作。
 
一、     班级自审
1、建立班级评价小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两名同学代表(通过由自主报名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选举产生),组长由班主任、班长担任,负第一责任。截止日期:9月18日24点前建立评价小组。
2、评价小组负责人通知班内学生个人填写附件2:《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考评申报表》可以参照附件1:《2016-2017年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细则》和附件4:《浙江大学目前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评比细则及相关内容填写,所有同学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本班班长。截止日期:9月20日前。
 
3、班长将填写好的个人申请表汇总成附件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考评申报表班级资料汇总表》,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开始测评审核,请于9月21日前组织评价小组完成审核,并进行全班公示。
4、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评价小组组长将附件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考评申报表班级资料汇总表》和附件5:《经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排名汇总表》发送至:jypjpy @126.com,邮件名:【综合测评】年级+专业;其中附件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考评申报表班级资料汇总表》纸质版经班主任及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全员签字确认后交至陶甄老师处。截止时间均为9月22日16:00。
二、     学院审核
1、公示寝室成绩(未在校住宿的同学按全院平均分计)。
2、计算总分,其中班级成绩占85%,寝室成绩占15%。
3、按总分排序,至多50%的同学综合测评等级为优秀,学院进行最终公示。
附件:
 
 
 
 
经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