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院级团委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3 来源:xsyd 1124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六高强校”战略,全面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党委发〔2013〕17号文件),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为优秀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现开展2017-2018学年院级团委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选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院级团委副书记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3.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4.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三、选拔程序:
1.自荐或各学生组织推荐候选人。
2.面试。经推荐或报名,组织面试,确定名单。
3.公示。通过、面试者,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团委下文批复任选。选聘的挂职团干部将担任学院团委副书记(挂职),任期一年。
四、报名方法
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至 wangx@zju.edu.cn,请在标题中注明“×××报名经济学院团委挂职团干部”字样,纸质材料交至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8办公室王老师处或玉泉校区外经贸大楼315办公室吴老师处,截止日期:9月22日
五、培养工作
1.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学生挂职团干部的锻炼与培养工作,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他们的相关情况,在挂职团干部挂职期满后要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校团委将统一组织对各院级团委挂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校团委在选拔校级学生挂职团干部时,曾担任过院级团委学生挂职团干部的予以优先考虑。
不明事宜请致电88206021王老师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