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秋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1 来源:xs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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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经济困难生认定
新申请的经济困难生需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s.zju.edu.cn/xgxt/),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认定申请等步骤。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须在系统“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附件,填写完成所有信息后,保存(按钮在页面下方);
注意: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请务必在附件中上传《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附件中只需上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2、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注意: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请务必在附件中上传《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附件中只需上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
3、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并打印登记表(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两份,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两份,交给班长,由班主任进行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签字后递交辅导员及院系(学园)审核。
注意:
①如果学生为建档立卡户,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情况证明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各两份;如果学生非建档立卡户,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只需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
②《家庭情况调查表》中所盖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部门(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等非民政部门的印章不具资格)。
二、老生经济困难生调整
1、不需调整困难等级及不放弃经济困难生资格的经济困难生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2、放弃困难生资格的学生,请联系辅导员(吴老师88206011)。
3、经济困难生困难等级调整:学生应按照新申请步骤执行,辅导员审核后给出推荐档次,再由学工部审核即可完成。
三、时间安排
1、9月16日24:00之前,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系统中完成上述流程。
2、9月17日24:00之前,上交登记表(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两份至班长处。班级认定工作于9月18日24:00前完成,并于9月19日15:00前,由同学上交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9吴老师处。
3、9月20日24:00之前,学院完成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审核,给定困难等级。
经济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