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及经济学院组织选举浙江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第十一条之规定,经浙江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决定在2017年6月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召开学代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凝聚全校青年学生的智慧和力量,求实创新、奋发进取,为加快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题
(一)听取学校领导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浙江大学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浙江大学学生会改革方案及章程修正案起草情况报告,讨论审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四)听取和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浙江大学学生委员会。
三、大会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6月
会议地点:紫金港剧场
四、经济学院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
1.取得浙江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
2.承认《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
4.学习成绩优良;
5.热心于学生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的代表性;
6.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名额
浙江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浙江大学学生会根据各院系的会员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会员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院系、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各院系应选代表名额,由根据会员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院系基本名额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根据《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浙大学生会[2017]5号),经济学院代表名额为10人。
(三)产生办法
代表候选人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按不低于各院系分配代表名额110%的人数,酝酿确定。各班级原则上选举不少于一名代表候选人。由学院组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代表10名,构成经济学院代表团。在此基础上,在产生的代表中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五、提案工作
(一)提案要求
1.能够参与学校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2.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一类现象或问题。
(二)提案递交
提案应由三名以上(含三名)代表联名提出,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学院的提案征集采用电子版形式,通过专用邮箱进行提交。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符合相应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提案征集工作将于6月中旬进行。
提案提交平台:zjuxdhjjxy@sina.com。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附件中的代表候选人申报表和汇总表,于6月4日17:00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juxdhjjxy@sina.com,邮件统一命名“班级+姓名+学生代表申报”。同时6月4日17:00丹阳连廊209室(门口信箱)。同时请各班级积极配合后续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
以上通知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吴老师:88206011
共青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