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16-2017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22 来源:xsyd 634

经济学院全体注册志愿者: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经济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经济学院2016-2017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校青志)以注册志愿者的服务时数为基准,以《个人总结》为参考,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即可。

二、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

2013、2014级经济学院注册志愿者。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星级

服务时数(小时)

第二课堂分

一星级

41-70

0.5

二星级

71-150

1.0

三星级

151-200

1.5

四星级

201-250

2.0

五星级

251及以上

2.5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1.个人申报(11月21日至11月27日)

经济学院团委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经济学院13、14级各班团支书此次申报的有关事项,团支书须通知本班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11月27日24:00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www.youth.zju.edu.cn/qnzyz/)中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

2.院系审核(11月21日至12月1日):

经济学院团委12月1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二级审核工作。

3.校级审核(11月21日至12月4日):

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12月4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一级审核工作。

4.名单汇总(12月5日至12月6日):

经济学院团委青志在一级审核结束后,统计经济学院本次审核通过的星级志愿者名单并整理成汇总表,并于12月6日24:00前“星级评定+院系/学园名称”为主题发送至邮箱zjuyoungvolunteer@163.com。

5.证书颁发(12月7日至12月12日)

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进行名单公示并统一制作荣誉证书,经济学院团委青志12月12日24:00前于值班时间至小剧场B座304领取星级证书之后,经济学院团委青志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班团支书或班长以班级为单位至指定地点领取。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6年11月26日24:00。

2、网上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左右,未提交个人事迹者及不符合要求者将驳回申请。

3、如网站显示的志愿者小时数与实际不符,可携带志愿者服务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6日24:00前到校青志办公室进行校正。

4、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5、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6.志愿者星级荣誉对应是第二课堂分请参照前文“参评标准”中的表格。

7.星级志愿者荣誉如需申请第二课堂分,请参照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相关规定。

 

备注: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办公室值班信息: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304

值班时间:12:00-13:00;18:30-19:30(周一至周六)

 

如有疑问,请联系:

钱同学:18014334725

蓝同学:17367078735

周同学:18868108133/518211

蒋同学:18868108271/516584

 

附件:星级评定网站操作指南(个人申报)

 

 

经济学院团委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