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经济学院第十届对外交流成果展示会启动暨征稿通知

经济学院各位同学:
经济学院第十届对外交流成果展示会暨对外交流展示奖学金颁奖会将于12月9日晚于校友楼(西溪厅)举行。本次展示会旨在帮助学生开拓国际视野,明确求学方向,促进经济学院对外交流事业的发展。近期展示会征稿工作将全面展开。
一、参与对象
经济学院在2015—2016学年所有参加过对外交流项目且已结束交流的本科生(包括13、14、15级经济学院本科生)。
二、展示会初审递交材料
(一)报名材料:请填写附件《经济学院第十届对外交流成果展报名表》
(二)参赛资料:
1.交流期间的学业成绩、社会活动、课题研究、心得体会、交流总结等各种有效证明材料及原创作品等。
2.参与“学术交流”的同学需要提供在交流期间所作的学术性论文、课题研讨PPT等资料
3.参与“文化交流”的同学需要提交一篇完整的交流心得(包括交流项目介绍、当地风土人情等等)
4.将会要求入围决赛的同学准备用于现场展示的PPT等资料,参与的同学可以提前进行准备。
(三)证明材料:
1.《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复印件;
2.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或出国派遣证明;
3.邀请函、护照照片页和签证页(出入境页)复印件;
4.机票发票和登机牌。
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报名表格和参赛资料【(一)和(二)】打包发送至zjujjxyxsh@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姓名+学术交流/文化交流+对外交流成果展报名”;并将整理好的证明材料【(三)】上交至丹阳连廊209吴老师处。另外,在12月2日初审结束后,将会要求入围决赛的同学提交用于现场展示的PPT等资料,请各位有意向的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初赛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11月30日24:00
决赛材料截至日期:2016年12月6日24:00
决赛日期:2016年12月9日
三、奖励制度
为了支持本次展示会更好进行,经济学院特设对外交流展示奖学金,其中:
一等奖1-2名,奖励金额3000元;
二等奖4-5名,奖励金额2000元;
三等奖6名,奖励金额1000元。
初审将直接评选出三等奖;一、二等奖学金的评比将在展示会当天以成果展示报告会的形式展开。
四、展示会日程进程
11月14日至11月27日进行初审材料征集;11月27日至12月2日进行材料初审;12月2日确定并通知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和入围决赛的同学;入围决赛的同学需要在12月6日24点前将现场展示的有关PPT发送至zjujjxyxsh@163.com。12月9日举办经济学院第九届对外交流成果展示会暨奖学金颁奖典礼。
欢迎同学们积极参与,帮助他人指点迷津,展示个人交流风采。
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
吴老师 88206011
陈同学 18867106242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