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0年春夏本科生党总支发展党员公示
发布日期: 2010-0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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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各经济学院本科生党支部提名,理论考试和经济学院本科生党总支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党员。现公示如下:
经济学学生党支部: 季弘昊 宋琳 李政媛 张彭彭 王锐 周敏慧
财政学学生党支部: 粟茸琳 姜艾佳 张米琳 徐旭 方超 尹棂檠 施夏朦
金妮 王凤艳 黄慧 陈黎娜
金融学学生第一党支部:王梦甦 谢絮 徐子涵 顾梦颖 邹倩 张星晨 马维力
潘国栋 刘影 陈瀛铂 武琦珺
金融学学生第二党支部:陈岚 何凡 施卓女 唐晢 孙铭潞 应亚萍 李娟喜
何代丽
金融学学生第三党支部:李丛俏 全晓雯 张雅娟 朱浩军 何骁
国贸学生第一党支部: 宋劲冲 李晓霞 章舟涛 卓昊 应丹萍 何逸飞
国贸学生第二党支部: 王辰 洪建华 张碧溶 毛清英 汪梦野 张丹凤 姜楠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3日内(4月28日——4月30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经济学院本科生党总支(紫金港校区白沙学园1舍103室经济学院思政办公室,电话:0571-88206011)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