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9-2010学年“浙江大学泽润助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校友励丹骏先生特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浙江大学泽润基金”。该基金设有“浙江大学泽润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拟帮助我校部分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学金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助学金资助对象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在校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
二、助学金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二年级起连续资助三年。
三、助学金资助名额
每年新资助10位优秀贫困生,滚动资助至30位学生。
四、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三)学习认真,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品行端正,生活俭朴,勤勉踏实,身心健康。
五、受助学生义务
(一)受助学生在收到助学金之后需在收据上亲笔签名确认;
(二)受助学生在受助期内,如个人或家庭的经济状况与填报申请表时发生重大变化,需主动告知经济学院;
(三)受助学生在受助期内需参加经济学院组织的定期沟通活动,与捐赠方特别是励丹骏校友本人保持必要的联系。
六、受助资格的取消
凡被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受助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二)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的;
(三)谎报或瞒报家庭收入状况,弄虚作假的;
(四)挥霍、浪费助学金的;
(五)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的;
(六)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至其它学校或我校其它学院的;
(七)经济学院认为有必要告知捐赠方终止资助的其它情况。
七、助学金申请方式
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泽润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附后),于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