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09-2010学年恒逸助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0-23 来源: 1213

浙江大学“恒逸助学金”是由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的。为支持浙江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推动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特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浙江大学恒逸基金”,资助期限为一年。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认真,刻苦努力;

3、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4、立志服务民营企业的贫困学生(向西部学生倾斜)

 

二、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学工部网上下载表格,一式两份);于102717时之前上交到白沙一舍105经济学院思政办陆老师处;

 

2、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小剧场206);

 

3、学工部审核材料,将初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名单报送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全校每年资助20名立志服务民营企业的贫困学生(向西部学生倾斜),资助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其中分配给经济学院8人。

 

四、项目管理

 

助学金获得者组成项目化自我管理和服务团队,组织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由学工部和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指导。

 

 

 

经济学院思政办公室

 

200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