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举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6-01 来源: 2337

各行政班: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06月下旬召开,为了保证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各班级学生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的产生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有资格参选成为本次大会代表: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就读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学习成绩优良;

(四)无违纪处分记录。

2 各代表团代表名额请见附件3,在推选代表候选人时,要兼顾性别、民族的比例。

3 各班级应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并如实反映学生意见、推选班级代表。班级内代表产生程序如下:

(一)代表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二)学院以年级为划分对象设立3个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三)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最终由学院团委组织组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

4、各班级学生代表名单,报学院审批,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含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提交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议。

 

二、    时间安排

请各行政班级在610日前完成本班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于61017:00前将《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材料申报表》和《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白沙一舍105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到fhlu@zju.edu.cn

 

附件1《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材料申报表》

附件2《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汇总表》

附件3《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团学联

20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