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举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6-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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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班: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0年6月下旬召开,为了保证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各班级学生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的产生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有资格参选成为本次大会代表: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就读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学习成绩优良;
(四)无违纪处分记录。
2、 各代表团代表名额请见附件3,在推选代表候选人时,要兼顾性别、民族的比例。
3、 各班级应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并如实反映学生意见、推选班级代表。班级内代表产生程序如下:
(一)代表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二)学院以年级为划分对象设立3个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三)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最终由学院团委组织组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
4、各班级学生代表名单,报学院审批,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含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提交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议。
二、 时间安排
请各行政班级在6月10日前完成本班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于6月10日17:00前将《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材料申报表》和《经济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白沙一舍105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到fhlu@zju.edu.cn。
共青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团学联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