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第36期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 2019-05-27 来源:kyky 660

 

2019524号上午,河南大学孙世强教授应方红生副院长之邀来访,在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上作了第36期讲座,主题为现行综合与分类个人所得税改革再深化研究

财政系康笛老师、李丹博士后及经济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方红生副院长主持。讲座开始前,方红生副院长对孙世强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

孙教授作报告

孙教授作报告

在讲座环节,孙世强教授首先阐释了其研究背景,介绍了我国个税改革的历史沿革和改革后现状,并提出个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更高层次目标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增强调节作用、平衡税负水平。

接着,孙教授介绍了个税改革再深化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收入再分配理论、税负公平理论和最优所得税理论。他认为,最优所得税不仅要保证公平,而且要体现效率,同时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不宜过高。

随后,孙教授从效应分析和问题判断两方面对我国现行综合与分类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了评价。在效应分析方面,他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第一,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使得较低收入人群受益;第二,增加专项扣除,增强了人性化程度;第三,个税调节收入的效度提升;第四,税率调整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税负、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税负累进速度、避免了税负凸点现象、改革前后税负增减幅度没有出现税收倒挂;第五,在征管效率方面,公民的纳税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在问题判断方面,他指出当前个税改革一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项目综合与分类的划分、税率结构、项目扣除人性化程度、扣缴义务人制度、征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最后,孙教授介绍了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的个税制度,分析了我国个税改革可以借鉴之处,并提出了对我国个税改革再深化的政策建议。他认为,要深化“大综合,小分类”个税模式改革、优化劳动所得部分累进税率、适当降低边际税率、合理设置费用扣除标准,考虑地区差异并设置与物价指数直接关联的动态调节机制、优化纳税申报机制。

师生认真聆听

师生认真聆听

在接下来的交流环节,方红生副院长就我国个税边际税率高低判断、在场研究生就税收约谈与税务罚款弹性等问题与孙世强教授进行了深度的交流。

讲座最后,方红生副院长对孙世强教授的讲座内容作了简要总结。他认为孙教授的报告富有启发意义,就综合与分类个税改革再深化研究作了深入的实证分析,指出了现行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国际经验,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指出中国目前的个税改革应朝着“大综合,小分类”的模式推进,要降低边际税率,优化各级次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应考虑地区差异和通货膨胀因素。

师生合影

师生合影

 

 

(图文/张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