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秋冬学期期末考试的温馨提醒——教师版

发布日期: 2010-01-14 来源: 1285

各位老师:

2009-2010学年秋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0119日—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各位老师在出卷是要采用本科生院公布的统一卷首;

2监考时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在黑板上公布本场考试科目并做好考试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

3开考前向学生宣读浙江大学学生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宣读浙江大学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请见《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背面),引导学生将书籍、讲义、笔记、资料、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等按规定不能携带入座的物品放在讲台上,检查学生是否坐在指定位置,检查、核对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考试开始,准时发卷,并清点实考人数。考试结束后,邀请2名参加考试学生共同当场清点试卷份数,并由学生代表在记录表相应位置上签字。

4监考时请认真检查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对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可令其退出考场;迟到2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记录。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收回试卷,令其退出考场,在其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名。考试结束,如实填写《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应做明确的记录和认定。

5监考时请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

6考试结束后,考场情况正常的,《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与试卷一起交任课教师;考场出现违纪、作弊情况的,《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直接交本科生院考试管理部门。

各位老师辛苦了,感谢你们的支持!

 

 

经济学院本科生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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